门禁卡功能服务协议
一、使用前须知
1. 欢迎您使用门禁卡录入和分享功能服务(以下亦可简称“本服务”)!
2. 出于安全考虑,需要您在录入门禁卡前先进行包括使用的位置信息等方式进行验证,接收被分享的门禁卡时进行短信或其他方式验证。
3. 您已确认并了解“门禁卡录入和分享”服务功能,您应合理、合法使用“门禁卡录入”服务,因不合理、不合法使用本服务给本公司或者其他第三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您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关于门禁卡录入服务的理解和认同
1. 门禁卡录入:您在支持近场通信技术(NFC)的手机上将您的实体门禁卡录入手机并用手机开门的功能。门禁卡分享:您将自身合法所有的手机上的针对自身实体门禁卡开门功能分享给您许可的第三方使用该功能进行开门的功能。(特别提醒:您应当清晰认识到分享给第三方使用具有一定的风险,请您谨慎使用该功能,避免人身和财产损失,我司仅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不对您使用该功能的直接或间接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2. 用户:使用门禁卡录入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称“用户”或“您”。
3. 门禁管理者:指对特定小区、酒店、公寓、办公场所等拥有物业管理职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4. 本公司与门禁管理者之间无任何合作关系,基于提升手机用户体验的角度特在NFC机型上提供门禁卡录入服务,门禁服务由用户自行选择的门禁管理者提供,与本公司无关。
三、协议的订立、生效
1. 您通过页面点击“同意”的按键以确认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或直接使用了门禁卡服务的,均表示您与服务方已就本协议达成一致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2. 本协议自您点击“同意”本协议之时即生效。如未点击确认本协议之前您事实上已在使用门禁卡服务,则本协议在您的事实行为发生之时生效。
3. 本公司有权单方随时修改或变更本协议内容,并通过公告变更后的协议文本,无需单独通知您。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变更,一经公告即为生效。本协议进行任何修改或变更后,您仍继续使用门禁卡服务的,即代表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内容。您如果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内容,应立即停用门禁卡服务
四、特别声明
您同意,您开通或使用本服务,即意味着同意本公司按照本协议收集和使用您的相关信息,本公司有权记录并保存您在认证中提供给本公司的信息和经您同意本公司向其他合作方获取的信息,亦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您或第三方提供您是否通过认证以及您的认证信息。本公司在提供服务时,可能会收集和使用下列与您有关的信息。如果您不提供相关信息,可能无法享受某些服务,或者无法达到相关服务拟达到的效果。1. 您开通或使用服务时本公司可能收集如下信息:(1) 个人信息:您开通本功能时所登录的账户ID及手机号码,您使用时的地理位置信息,您分享的联系人信息;(2) 设备信息:包括您移动设备的机型以及手机安全单元(CPLC);(3) 时间信息:包括您在进行操作时的时间戳;(4) 本服务所涉及到的其他相关信息。2. 本公司使用上述信息的目的和范围:(1) 向您更好的提供服务;(2) 在提供服务时,用于身份验证、客户服务、安全防范、诈骗监测,以确保数字门禁卡向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
五、隐私保护
使用本服务,您即接受并同意本公司对上述第三条特别声明里全部信息的传输、收集、处理和使用。对于您提供和本公司收集的相关信息,本公司承诺除法定或约定事由外,本公司不将此类内容用于商业目的。同时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上传信息处理规则和安全保护措施来确保不超越目的和范围收集您的信息,确保上传信息的安全,确保您的上传信息不被滥用。除征得您的明确同意、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有权机关的合法调取外,本公司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1.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2. 基于司法机关或其它有权机关的法定程序的要求;3. 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用户或第三人的人身安全,防止用户及他人权益之重大危害的情形下;4. 第三方权利人在有较为充分证据证明您涉嫌侵权、违法的情况下,提出针对您的维权主张时,定向的向该权利人披露;5. 向为本服务提供支持的本公司关联企业提供;6. 第三方和本公司一起为您提供服务时,该第三方向您提供服务所需的相关信息;7. 其他需要公开、编辑或透露个人信息的情况。
六、重要提示
1. 您应当确保您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避免因信息录入错误等而造成门禁卡录入和分享不能开通或其他损失。
2. 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门禁卡片,防止第三方未未经您的允许,将您的卡片录入到其手机中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 当您的手机处于未开机状态或手机硬件受损或您的帐号注销,您的门禁卡功能可能无法使用。
4. 您知悉,当成功录入门禁权限后,除非用户自行解绑,本公司无法将门禁功能从手机中删除。
5、门禁卡分享
5.1、为维护您的信息安全,您分享的门禁卡有时间限制并且只能单次单人分享,在一定期限内如被分享者(即接收者)未绑定门禁卡,该分享即时失效。被分享者经过验证绑定您分享的门禁卡后即实现永久绑卡,但您作为分享者有权随时取消对方门禁卡功能,取消一般会即时生效,取消后被分享者页面有相应提示。;
5.2、您作为门禁卡被分享者,可在限定期限内绑卡,超出期限后分享时效。您理解绑卡后该门禁卡也可随时被分享者取消,取消是即时生效,取消后不再有门禁卡功能,如需继续使用,请您及时与分享者联系绑卡。(特别提醒:您应当清晰认识到被分享者取消门禁卡功能后您不再有使用该门禁卡的权限,请您保护好人身和财产安全,我司仅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不对您被取消使用该功能的直接或间接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5.3、针对您接收他人分享后绑定的门禁卡您不能再次分享。
5.4、您理解因技术故障或网络传输等原因可能会存在延迟,本公司对即时绑卡和取消功能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
6.您应该妥善保管您的手机设备及使用该服务过程中的相关账号、密码、验证码等,避免被他人获取,如因您未妥善保管导致手机设备丢失,账号及密码、验证码等被他人获取的,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七、使用行为规范
1. 您保证合理地使用本门禁卡服务,并接受本协议和遵守任何有效的法律法规。
2. 行为禁止:您可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本服务,您不得从事以下行为:(1) 超出授权或恶意使用本服务;(2) 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本服务,修改、破坏本服务软件的原状;(3) 利用本服务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利;(4) 恶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5) 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户;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软件”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企图干涉、破坏本服务软件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利用本服务上传任何病毒,木马,或者蠕虫等危害网络健康的内容;(6) 对本服务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向汇编或以其它方式企图发现本服务软件的源代码和算法,未经许可修改、禁用软件的任何功能或创建基于软件的衍生作品。去除软件或文档上的任何所有权声明或标签,或将其他软件与本服务软件合并;(7) 进行任何破坏本服务公平性或者其他影响应用正常秩序的行为,如利用BUG(又叫“漏洞”或者“缺陷”)来获得不正当的非法利益;(8) 从事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禁止的行为以及侵犯其他个人、公司、社会团体、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9) 将门禁卡外借给第三方录入门禁权限或者未经允许将他人门禁卡录入您的手机。
八、免责条例
鉴于互联网服务的特殊性,您理解并同意,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本公司在以下情况下无需对您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收益、数据资料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承担责任:1.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导致本软件及服务障碍不能正常运作;2. 由于计算机病毒、木马、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电信部门及网络运营公司技术调整或故障、系统维护等原因而造成本软件及服务中断或延迟;3. 由于法律法规的变更、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等的命令、裁定等原因而导致的本服务中断、终止或延迟;4. 您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使用本服务或您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5. 本公司依照您或本服务使用人的要求或提供的信息而进行的操作;6. 本公司对本服务的变更、任何临时或永久性的对全部或部分服务的停止;7. 服务中任何第三方的声明或行为;8. 任何其他与本服务无关的事宜。本公司明文声明,不以明示、默示或以任何形式对本公司及其合作公司服务之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做出担保。
九、知识产权
1. 本公司对本服务中所包含的受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保护的资料包括(软件、系统、文字、图片、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等)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您不得使用、复制或用作其他用途。
2. 您不得对门禁卡录入或分享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软件产品、页面标识、资讯、信息等)进行复制、翻译、修改、适应、增强、反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分解拆卸、出售、转租或作任何商业目的的使用。
十、违约责任
1. 如果本公司发现、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本公司有权对此独立进行判断,对您采取警示、终止、中止、限制本服务使用功能或提出损害赔偿等措施。
2. 本公司上述独立判断以及后续的法律追诉或索赔可以以存储本服务的平台、系统、数据库的数据或者系统判断结果作为依据,有足够证据能够推翻该等数据的除外。
3. 上述违约责任在您终止使用本软件及服务的情况下依然生效。
十一、法律适用与管辖
1. 本协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2. 管辖:您与本公司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服务更新
1. 为了增进用户体验并完善服务内容,本服务将不断努力开发新的服务,并为您不时提供本服务更新(这些更新可能会采取软件替换、修改、功能强化、版本升级等形式)。
2. 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并保证服务的安全性和功能的一致性,本服务有权不经向您特别通知而对服务进行更新,或者对服务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限制。
3. 本服务新版本软件发布后,旧版本的软件可能无法使用。本服务不保证旧版本软件继续可用及相应的客户服务,请您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
十三、其他
1. 隐私权政策(具体名称以公布为准)及其他与本软件及服务相关的协议、规范、规则、公告声明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如果本协议中有任何条款被认为无效、无约束力、无法执行被认定为无效,则其它条款将继续保持完全的效力。
(正文完)
深圳市欢太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6日更新